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常常看到,也常常用到“黎民”这个词。比如:“黎民百姓”,“生灵涂炭,黎民遭殃”。现代汉语中,这个词表示“百姓”的意思。它是怎么来的呢?
第一种说法以为,黎民即众民。《诗经・大雅・云汉》:“周余黎民,靡有孓遗”。郑笺:“黎,众也。”第二种说法则认为,“黎,黑也,民首皆黑,故曰‘黎民’。”也就是说,黎民就是黑面孔的人。
郭沫若在《奴隶制时代》一书里则提出了另外的观点。他认为,黎民就是古书上的人鬲、鬲或民仪,黎、仪、鬲是同音字。民与人同义。“鬲是后来的鼎锅,推想用鬲字来称呼这种‘自驭至于庶人’的原因,大概就是取黑色。在日下劳作的人被太阳晒黑了,也就如鼎锅被火熏黑了一样”。认为黎民就是在日下劳动的面色被晒得像锅底一样黑的百姓。
范文澜的看法则与此完全不同。他在《中国通史简编》第一册里指出:“居住在南方的人统被称为‘蛮族’。其中九黎族最早进人中部地区。”“这大概是以猛兽为图腾,勇悍善斗的强大部落。九黎族驱逐炎帝族,直到涿鹿(在今河北涿鹿县)。后来炎帝族联合黄帝族与九黎族在涿鹿大械斗,蚩尤请风伯雨师作大风雨,黄帝也请天女魃下来相助。这些荒诞的神话,暗示着这一场冲突非常激烈。结果蚩尤斗败被杀。九黎族经过长期斗争后,一部分被迫退回南方,一部分留在北方,后来建立黎国。一部分被炎黄族俘获,到西周时还留有‘黎民’的名称。”
范文澜接着指出,夏商周三代,占统治地位的是黄炎夷三族的100个氏族组合而成的。属于100个氏族的人统称为百姓。与黎族冲突,所得俘虏称为民、黎、或称黎民。金文中,民字像一个裸体人露两乳,足上挂器械的形状。金文民字是从最初的民字沿袭下来的,并非周人新创。民字义训为瞑、为盲、为冥,都含有恶意。古书称百姓与称黎民,显然有贵贱的区别。《尚书》中,舜命契教化百姓,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,命弃播百谷养黎民,实际上是用刑法强迫黎民耕种(播百谷)来养活教化的百姓。百姓与黎民的区别,意味着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。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,社会动荡,世态炎凉,“百姓”中很多人沦为“黎民”,“黎民”中也有人立了战功或是靠了别的机会跻身“百姓”,于是百姓与黎民的界限渐渐缩小,最后,“黎民”就用来称代“百姓”了。“黎民百姓”,放在一起,意思是一样的。
郭沫若也许认为自己对“黎民”的解释不够科学,也许是想从别的方面加以补充,后来在《十批判书》里又提出了一种看法。他认为,虽然现有的甲骨文中还没发现“民”字,但《尚书・盘庚》篇里已经有了“民”字,因此,商朝是有“民”一类人存在的。古人以目为人体的极重要的表象,每以一目代表全头部,甚至全身。……横目是抗命平视,故古称‘横目之民’。横目而带刺,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,故古训云‘民者盲也’。”郭老认为,民,本是生产奴隶,后也指家内生产奴隶。在周朝初年,民又称为人鬲,据《大盂鼎》铭文所载,可以推想到“邦司”所管的人鬲是旧有的奴隶,“夷司王臣”所管的人鬲是征服殷室后新归附的夷人。人鬲是把下等的家内奴隶也包含着的。有时人鬲又省称为鬲。周成王时的《作册矢令簋》:“作册矢令尊宜(进肴)于王姜,姜赏令贝十朋,臣十家,鬲百人”,臣与鬲相对而言。臣以家言,可见是有家有室的管家娃子;鬲以人言,可见是单身汉的普通奴隶。鬲与黎古音相同,恐怕就是“黎民”的黎字。因为“黎”是奴隶,“民”也是奴隶,所以两者台起来用,就是奴隶的意思。到后来,“黎民”一词的含义才渐渐变化,成为“百姓”的代名词,就像现代汉语里的意思一样。
岑钟勉在《西周社会制度问题》一书中认为,黎民在早期是生产的农奴。“黎”字来源于“鬲”字,“鬲”字与众或庶人的意思相同。而“庶人”、“庶民”在周代就是农奴意思。而民字怎么来的呢?《亭林诗文集》卷一有“庶人无氏,不称氏称民”的说法,所以“庶人”即“民”。因为这样一种联系,所以“黎民”两个字合到了一块,到后来成为老百姓、人民群众的泛称。
关于“黎民”的来历,还有一种说法,认为,鬲即献,人鬲即人献。因人、民两字可以通用,人献又即民献。《盂鼎》“人鬲千又百十夫”的“人鬲”,与《尚书・大浩》“民献有十夫也”的“民献”是一个意思。献字的原始意义是献戈投降,引申为献纳投降品、缴纳贡物。《尚书・洛诰》的“典殷献民”,即主管殷之降民。献民即民献,是献戈投降之民,以区别于不肯献戈投降的“顽民”。周灭商后,也用殷商降人参加政治,这些人渐渐成为周王朝统治集团的一部分。概而言之,献民最初是投降的人,是胜利者的奴隶,但后来慢慢发生变化,最后与“百姓”的含义一致。“献”字与“黎”字古音相通,所以“献民”即“黎民”。(见胡小石《读契札记》,载《江海学刊》1958年第1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