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推行课程改革、实施新课程标准的今天,就语文教学而言,怎样的一堂课才称得上好课呢?一般地说,应该符合这样几条标准。
一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素质教育的要求。一堂好的语文课,教师上课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获得语文知识,形成语文能力,使他们考试时能得到高分数,考出好成绩,而是要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,着眼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。教师教学,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,全面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,通过创设各种良好的教学情境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,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,保证他们每个人都能参与到教学进程中去,主动、快乐、有效地学习。
在教学过程中,教师不是全知全觉的知识拥有者,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学习监督者,而是师生之间、生生之间、师生与教材文本之间对话的组织者、引导者,是学生不断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参与者;他既是学生的良师,又是益友。在课堂上,教师始终能以平等、亲切、随和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,并能以宽厚、包容的心态善待学生对课文独特而多元的反应,使课堂气氛民主、和谐、轻松。
二、表现出强烈的语文课程意识,三维目标得到不同程度的达成:知识和能力、过程和方法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,这是所有课程教学都要达成的目标。但不同的课程各有其特点,所以在具体教学中又要注重目标的特殊性。对语文课程来讲,教学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,既重视其工具性,又重视其人文性,并把二者很好地统一起来。
一方面,教学要使学生获得基本的听、说、读、写及口语交际能力,培养他们热爱语文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感情,激发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促进他们思维能力、理解能力、判断分析能力、创新能力的发展;另一方面,还要使他们的个性修养、品德情操、审美趣味等受到有益熏陶,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人生观、世界观,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人格。不可否定,一堂课不可能面面俱到达成所有目标,但必须注意突出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重点,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逐渐达成或接近达成全面目标。
三、倡导自主、合作、探究的学习方式,学生能进行创造性学习,学生是课堂的主人。语文教学要按照《课程标准》的要求,本着从学生需要出发的原则,把学习内容的选择权交给学生,让他们在探究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知识。对于语文课程文本中所蕴涵的丰富的知识、情感、人文精神,教师不要急于把自己所知晓的东西硬塞给学生,而要想方设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,使他们产生浓烈的兴趣与意愿,告诉学习方法,给予充裕时间,引导他们自己去感受、体验、思辨、推理判断,从而不断地发现问题、提出问题、解决问题、又发现新问题。
在学习中,要运用多种方法使学生相互间不断进行讨论、交流,甚至争论,以达到互相促进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对学生提出的不同观点、看法,教师不要轻易作出评判,而要让学生经过思考后自己得出结论;即使学生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,教师最好也不要讲出答案,而应遵循语文教育的原理,让学生自己反复读、议、思、悟,慢慢把握知识真谛。当然,让学生积极学习、自主学习、探究式学习,并不等同于实行“牧羊式”教学,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撒手不管、成为旁观者或局外人;相反,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,他应始终主导学生学习的全过程,不但要参与到学生的交流、讨论中去,还要对学生适时点拨、提示,从而发挥“导”、“引”、“助”的作用。
四、课程资源得到充分开发,课堂开放而具有活力。任何课程的教学,教师都要重视教材但又不拘泥于教材,要重视课堂但又不局限于课堂。语文教学尤其如此。在语文教学中,教师要指导学生重视对课程文本的学习,多方面、多角度、多层次挖掘课程文本所蕴含的价值。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。在教学中,还一定要将语文学科和其他学科联系起来,把课内与课外沟通起来,把语文知识和无限广阔的社会生活知识融合起来,使学生能够体会到语文学习的生动性、趣味性,以开阔视野、拓宽思维、形成素养。
“世事洞明皆学问,人情练达即文章”,语文知识的外延和生活相等,一个语文教师如果缺乏大语文观念,不能放手让学生在辽远广阔、丰富多彩的语文世界中尽情遨游,那么学生学到的东西将是极其有限的。不仅语文教学的内容应该是开放的,教学的方法也必须是开放的。教师要从自我实际出发,从学生实际出发,从教材实际出发,借鉴并创造不同的教学方法、教学模式,发起多种互动与对话,通过分组合作、个别辅导、激励强化、课堂评价等方式,营造出一种生动活泼、紧凑有序、别开生面的教学情境,使学生学习不但有效,而且有趣、充满愉悦。(曼德勒云华师范学院 何佳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