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“落日余晖”中的“晖”有人写成“辉”,请问是否可以这样写。(银川 张文毅)
张文毅:
“晖”跟“辉”过去常常通用,所以1955年颁布的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中规定,“”是“?”的异体字,将“”予以淘汰。但是,1988年颁布的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确认,“”类推简化成的“晖”为规范字。
现在,在汉字的使用中,如果泛指光线或者太阳光之外的光线的时候,用“辉”;如果专指太阳光的时候,要用“晖”。
因此在“光辉” “辉映” “交辉” “熠熠生辉”中,要用“辉”;在“春晖” “朝晖” “夕晖” “余晖” “斜晖”中,要用“晖”。
您提到的“落日余晖”中的“余晖”显然是指太阳的光辉,因此其中的“晖”是正确的,不宜改成“辉”。(《语言文字报》原主编 杜永道)